中评社香港4月11日电/“副总统””当选人萧万长最近常在媒体曝光,能见度甚高,即将出席博鳌论坛,显然不是没有声音的人。在大选之前,马英九先生即曾宣布萧先生将是台湾经济重建的要角;表示蓝军执政之后,将会借重其财经长才,参与将来的经济规划。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社论说,在此我们还是想提醒一下,尽早注意相关角色在“宪政”上的高度与分际,或许可以减少日后许多不必要的纷扰。
三二○以来,萧万长曾不时以财经掌舵的角色自居。例如他日前向媒体表示,五二○之后油价将“一次涨足”,这样的政策观点,我们也许并不反对,但总是认为如此具体的政策,留给“经济部长”或“行政院院长”加以决定为宣布,较为恰当。另外萧也曾表示将来的“阁揆”最好能与他有若干默契;不久后即已传出将由刘兆玄“组阁”的消息。刘曾是萧院长的副院长,默契十足,不是重点;我们对“阁揆”的人事安排,也无意于此表示意见,只是觉得纵使马萧刘合作无间,由副“总统”当选人以自己为中心,公开对将来的“行政院院长”设定隐形的条件,实有诸多不妥。
马英九当选“总统”后接受媒体访问时,确曾表示,将来行政、立法与政党之间的协调,要多倚重萧先生的长才。我们固然欣见正副“总统”与“行政院长”彼此水乳交融,合作无间,但仍不得不对“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院长”之间的角色,提出“宪法”高度的厘清。我们宁可先做乌鸦,忠实地提出忧虑,而不希望在问题出现之后,再做事后的批评。
社论指出,“副总统”是备位“元首”,“宪法”上并无既定的职权与任务,如何适当发挥政治上的功能,要视其与搭档之间的沟通与共识而定。“总统”可以在恰当的领域以恰当的方法借重“副总统”,但“副总统”自己一定要有分寸。如果“副总统”不时宣告政策指示,协调者成为施令者,备位成为“元首”分身,就会出现逾越尺度的顾忌。从制度上说,“总统”对“副总统”的授权,不会大过自己的权柄范围。在“宪法”所列举属于“总统”的职权事项上,“总统”固然是最高的决策者;在“宪法”所列举以外的事项上,“行政院”仍然是概括的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院长”才是“行政院”的首长。凡是“行政院”的职权范围,“行政院院长”必须受到“总统”高度的尊重,“副总统”更是不在话下。萧先生现在还是“副总统”当选人,诚宜深切体会此中应有的分际。油价是否一次涨足,怎么说都不像是“总统”的职权,不在马英九竞选政见的范围之内,看不出来如何可由副“总统”代替行政院行使“宪法”上的职权,加以决定。
再如任命“行政院院长”,本是“宪法”明定专属于“总统”的权力。不说“总统”当选人未曾授权“副总统”当选人开设“阁揆”人选条件;就算是确有授权,以“副总统”做为中心开设条件,也不恰当,徒然招惹人事卡位的联想与是非而已。如果马英九原不介意萧万长积极发挥政治上的功能,仍不该因此使得“行政院”听命于“副总统”。萧先生身为“副总统”,可经“总统”授权成为政治上的润滑剂,在财经决策上恰如其分地与“行政”院团队充分合作;如果落人口实,成为“总统”干预行政院决策的政治包袱,那绝不该是授权的本意。
社论说,我们在此也要强调政务官受到尊重的重要,“行政院院长”是“内阁”之首,“总统”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特别是“内阁”人事安排与政策形成,都不该将院长看作僚属任意指使。“行政院院长”领导“内”阁,对于所任命的“阁员”,亦须给予政务官应有的尊重,由其掌握政策方向,才能集结器识恢宏,肯负政策责任,知所进退的方面大员,而不是受到唯唯诺诺的幸进之徒包围。过去八年,“阁员”被招来挥去,五日京兆充斥,与此极有关连,新政府不该重蹈覆辙。“总统”与“行政院院长”尚且应该掌握分际,“副总统”更无越俎代庖之理。
“副总统”当选人宣示具体人事与施政方向,制度上有所不宜,领导统御上也有商榷余地,千万不要坏了政治风范与规矩。
社论认为,萧万长确实财经资历完整,经验丰富,是未来可能“阁揆”的旧上司,但萧先生将要担任的是“副总统”,并不享有“宪法”实权,也不该因为“总统”信任有加,即可取代“行政院院长”及“内阁”阁员的职位角色。一旦予人成为财经政策太上领航人的印象,而不只是从旁照料协助而已,新政府财经团队恐有领导系统分歧,政出多门的问题,不是台湾之福,慎之慎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