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4日电/台湾苹果日报今天发表苹论说,昨天很多媒体上出现“中选会”的广告,注明“公民当然要公投!”这应该是民进党的广告,费用应该由民进党出,不是“中选会”用大家的纳税钱出。
苹论说,这则广告摆明了是针对国民党的反公投而做的,是鼓励选民出来公投。
可是,主张公投的是民进党,为什么“中选会”越俎代庖?关“中选会”什么事?由此可见“中选会”已由独立机关快要堕落成民进党的婢女身分了。
干涉公民自主权
苹论说,“中选会”可以做广告,但须不涉及政党之争的中性广告,像是鼓吹选民踊跃投票;投票所的布置与动线;新的选举相关规定等,但不能介入政党争议,这早已是常识,为什么还不懂?
如果今天是国民党执政,国民党对自己的公投提案始乱终弃,也要求全民拒绝他党的公投案,“中选会”可以做广告呼吁“拒领公投票”吗?像话吗?
苹论指出,何况,选民有拒绝投票的权利,是为公民不合作权。选民可以拒投“立委”、政党或公投,“中选会”没资格要求选民领什么票、投什么票,那踰越了自己的身分,干涉了公民的自主权。“中选会”已在堕落边缘,要悬崖勒马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