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12月24日电(记者 邹丽泳)对于一二阶段领投票争议,“行政院”今天下午发布下列七点声明:
一、中选会今明两日之内必须通令所有主任委员及主任管理员重申一阶段的决议必须贯彻。
二、违反者将涉刑法142、147、153,公民投票法41条,公务员服务法第2、3、22条,法务惩戒法第2条,公务员考绩法12条。
三、违反上述法令者将遭免职撤换移送法办、移送惩戒。
四、立法院不具法律拘束力,立委选举非地方自治事项,不适用地制法第77条。
五、行政院院长明白表示地方选务所作决议无效。
六、已要求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员必须保护选民依法投票的权益。
七、呼吁全民勇于检举选务人员及选务作为违反一阶段,中选会一定依法予以撤换免职移送法办移送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