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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事评论员徐家杰质疑陈方安生在任布政司时解犯了《防止贿赂条例》。 |
中评社香港11月20日电/时事评论员徐家杰昨日在《星岛日报》发出公开信,指陈方安生在九五年位列百官之首时,以十成按揭优惠购楼,怀疑她触犯《防止贿赂条例》,事件当年不了了之,要求她解释详情。以下是该公开信:
致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先生的公开信:
本人一九九五年曾以纳税人身分,向当时的律政司马富善发公开信,要求政府彻查当时的布政司陈方安生购楼时获得“十成按揭”优惠,是否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因为根据规定,高官在接受有关优惠时,应向上级报告及须取得批准。马富善后来覆函,仅指已接获本人的公开信,陈太曾否违规的疑团至今尚未解开。
陈太现正角逐港岛区立法会议员的补选议席,有鉴于公众对公职人员的诚信要求极高,而“十成按揭”事件发生时,陈太位列百官之首,当局实有义务消除市民对公职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的疑虑,虽然事发在十四年前,由于指控涉及严重的刑事罪行,按法例政府仍可追究,期望黄司长能重新调查,以澄清下列各项疑点:
1)陈太于一九九三年以七百八十万元,购入三十年楼龄的港岛半山司徒拔道玫瑰新村E 十一楼2室豪宅单位,卖家则为香港富商新世界发展主席郑裕彤女婿杜惠恺,同期玫瑰新村七楼相同大小及坐向的物业成交价是九百七十三万元,比陈太的单位高近二百万元,究竟陈太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2)据陈氏夫妇事后解释,业主要求他们一并购买公司(发财有限公司)及由公司持有的单位,陈太与夫婿便在一九九三年收购“发财”,但外界无法从公共记录得知陈氏夫妇购入该单位或买进“发财”的价格,不过,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必须向税务局登记买进和卖出的金额及缴交印花税,记录现在仍储存于税务局的档案内,本人以纳税人的身分,严正要求司长彻查交易价格是否真实?交易是否违规?
93年按揭不得高于七成
3)九三年香港楼市太炽热,银行监管机构-金融管理局-向银行颁布楼宇按揭(抵押贷款)不得高于七成的指引,对于五百万元以上的豪宅,贷款比例更低于七成,恒生此前更宣布,取消公务员的楼宇抵押贷款优惠,把贷款抵押的比例由九成降至七成。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政府雇员可向私人机构索取贷款,但只适用于“非政府雇员亦可按照同等条件享用该等利益”的情况,港府亦就“防贿条例”发出指引,要求公务员行事应尽量恰当,不能做出容易引起公众猜疑的行为。陈太向恒生取得“十成按揭”不单表面非常不当,更可能触犯法例,亦属于严重违反公众利益的失当行为。
丑闻虽尘封经年,但陈太既以候选人身分重踏政治舞台,市民便有权获悉真相,恳请司长能大公无私,善用公检的利器,扫除贪污滥权行为,若前朝公检人员因任何理由不作追究,司长却坐视不理,便等同包庇,亦有违职守!
纳税人徐家杰上 |